TEL:1333099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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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河北鋼谷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天大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四川創新動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首創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申請:河北鋼谷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以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委托北京中天大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07月28日向我局申請撤銷四川創新動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第6352516號第38類“圖形”商標在“電話業務”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務上的注冊。經審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四川創新動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我局提交其在2020年07月28日至2023年07月27日期間使用該商標的證據材料。
證據:四川創新動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四川首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內向我局提交了相關證據材料。經審查我局認為,四川創新動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外包服務合同及發票、增值業務合作協議及發票、版權使用協議及發票、技術開發合同及發票等證據可以證明注冊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間內在“電信信息”等核定服務上使用了該注冊商標,與其屬同一種或相類似服務上的注冊均予以維持。
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決定:駁回河北鋼谷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撤銷申請,第6352516號第38類“圖形”注冊商標不予撤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撤銷申請人河北鋼谷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對我局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復審。
首創是一家專業從事項目申報、國內外商標、專利、著作權、認證及知識產權疑問案件(商標定制、專利定制)等綜合性知識產權代理與咨詢的服務機構。首創一直秉承“客戶為本、專業為先”的經營理念為客戶提供高效、專業、快捷、優質的專利、商標、著作權、認證、項目申報等一站式知識產權綜合服務。首創根據各型客戶的具體需求,提供專業的知識產權整體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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