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333099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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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申請之日到獲得證書,一般需要12-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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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申請注冊德國商標后,是否還需要在中國注冊商標?
A:需要。商標一般只在其注冊地受到保護,當您的商標在德國成功注冊后,如果您希望商標在中國也得到保護,您就必須申請注冊中國商標。當然,您所注冊的中國商標,非常可能與您在德國注冊的商標在文字上有所不同,所以您在中國注冊商標仍然是必要的。
Q:在德國注冊商標,其申請人能否以兩人公司的名義共同提出一份申請?
A:商標專用權的主體資格只能一個,因此一個商標的注冊申請只能以具有法人資格的一個公司或一個人名義申請,不能以兩個公司或兩個人的名義共同提出。若某一商標確需兩個公司共同使用,則可以以其中一個公司的名義申請商標注冊,然后由申請注冊者許可另一家公司使用。
Q: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服務分類是采用德國分類,還是國際分類?
A:德國商標申請注冊是采用尼斯協議的商標注冊用商品/服務國際分類。商標注冊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表》確定申請類別,填寫該表的商品名稱(可對照中國國家工商局商標局發布的分類目錄及內容)。
Q:商標注冊申請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后,是否可以更改注冊事項?
A:商標申請人遞交商標注冊申請后,該申請已進入法定的審查程序,不能提出更改注冊事項。如需增加商品或改變商標圖樣,需再次提交新申請。但依照德國商標局在審查中的補正通知、審查意見書的要求而刪、改商品和修改商標圖樣的,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