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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撤三的法律規定最早出現在1982年商標法第三十條“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現行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進一步明確“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今天首創小編就帶大家來分析分析首創知識產權是怎么把該商標撤三申請成功的:
張景鵬委托首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2019.5.30提出對第“14021144”號圖形商標撤三申請,在2020.1.8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的撤銷申請決定書,商標撤三申請成功!
在此期間,首創進行了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商標撤三的理由:
一、被申請撤銷商標情況介紹
1.被申請撤銷商標的申請日期2014年02月13日,注冊日期2015年04月28日,商標權人為湖南龍豐鋁業有限公司,商標注冊號14021144。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國際分類第6類“金屬排泄管,金屬管道接頭,金屬水管,金屬建筑材料,金屬管道配件,金屬管道,金屬支架,金屬環,五金器具(小),金屬容器”。
現申請人對被申請撤銷商標在“鋁絲”部分商品上的注冊提起撤銷,請貴局知曉!
二、申請撤銷的理由
被申請撤銷商標自申請人向商標局提起撤銷該商標申請之日起向前連續三年時間里,被申請人既未將該注冊商標使用在“鋁絲”相關商品上,也未將該注冊商標用于“鋁絲”商品的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業務活動中,更沒有通過商標使用許可方式允許他人使用。所以,為維護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請求貴局對被申請撤銷商標在“鋁絲”部分商品上的注冊予以撤銷。
三、被申請撤銷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情況
申請人在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間并沒有在“鋁絲”商品銷售市場內發現標有該商標的商品標志,根據申請人向相關商品企業、銷售同行及消費者詢問,這些相關人員也均表示沒有聽說過使用該商標的“鋁絲”商品。因此,申請人通過這些信息能夠初步推斷,被申請撤銷商標在過去三年的時間里并沒有被實際使用在核定使用“鋁絲”商品上。
為了進一步證明被申請撤銷商標的未使用情況,申請人又在互聯網中進行了廣泛的調查,在中國較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和360搜索,申請人以“湖南龍豐鋁業有限公司 鋁絲”關鍵字進行搜索,并未發現有關于被申請撤銷商標在核定使用“鋁絲”商品上被實際使用或者進行商業經營或者商品展示的相關信息。因此申請人能夠進一步證明,在申請人提出撤銷申請之前的三年時間里,被申請商標并沒有被實際使用在“鋁絲”商品上。
綜上所述,經過申請人的調查,發現被申請撤銷商標并沒有在“鋁絲”商品上實際使用,因此決定對該商標提出部分商品上的撤銷三年不使用的申請,以此來維護商標領域內有限的商標資源,懇請貴局對申請人的申請予以核準為盼!
四、適用法律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 ……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 有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注冊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提交申請時應當說明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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