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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創小編發現生活中大部分企業都會遇到這兩種情況:
不管哪種情況的出現,企業都會耗費很大的時間和精力。那么,為什么商標會因著作權而被撤銷?怎樣進行知識產權部署才會避免商標、著作權糾紛呢?今天,首創小編分享兩個案例跟大家一起來探討。
“薩米特”算是個家喻戶曉的瓷磚品牌,是廣東新明珠陶瓷集團有限公司的主打品牌之一。如此之大的品牌,曾經也歷經了一番磨難才回歸到廣東新明珠集團的懷抱。
據了解,由于種種原因,該公司未及時對“薩米特SUMMIT及圖”商標進行注冊。2002年“薩米特SUMMIT及圖”商標被別人搶先注冊,申請者有意公開使用“薩米特SUMMIT及圖”商標進行商品銷售。如此一來,極易混淆消費者,而且這對廣東新明珠集團也有很大影響。
當時廣東新明珠估算損失,因“薩米特”商標被搶注造成的損失約2000萬人民幣。關鍵不是損失錢就完事的,廣東新明珠集團面臨的是無法再使用“薩米特”商標,而且其生產銷售薩米特瓷磚的行為還會被認定是侵權行為。如果直接購買“薩米特”商標,按當時的價格也得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所幸的是,廣東新明珠集團對“薩米特”商標的圖形設計進行了版權申請登記,并獲得版權登記證書。廣東新明珠集團以版權在先為由,起訴搶注者,并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最終,搶注者所注冊的“薩米特”商標被撤銷。
柴先生的網店主要銷售鞋類商品,委托工廠代加工。他注冊了一個商標并已通過商標局核準下證,但沒使用多久,卻被人起訴侵犯了著作權。
柴先生擁有的這個商標,是一幅僅由線條繪成的簡體雙馬圖案,而繪制該圖案的,正是原告陳先生。陳先生認為,柴先生未經自己同意,將他繪制的圖案注冊為商標使用,侵犯了他的著作權,因此訴至法院,要求柴先生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本案中,原告陳先生設計繪制了雙馬圖案,是該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之后被告柴先生將該作品作為自己的商標圖案進行了商標注冊申請并獲得核準,即柴先生的商標權與陳先生在先的著作權之間產生沖突。
最終,柴先生苦苦等了一年左右的商標,卻因為版權問題,最后竹籃打水一場空,竟然還賠償了7000元,可想柴先生的內心是何等的難受與不解!
版權與商標的一大區別就是,具有在先權利。按照我國《商標法》規定,與他人在先權利(版權)相沖突的商標可以被撤銷和無效。
柴先生商標被撤銷案和“薩米特” 用版權勝訴案,就是因為版權擁有人行使在先權利的結果。
著作權和商標對品牌的保護各有側重
著作權與商標雖然同屬知識產權的范疇,但二者的保護重點不一樣。
商標保護的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組合起來的標志,商標權的保護是基于區分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
著作權保護的則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著作權的保護基于作品的獨創性(或稱原創性)。
怎樣進行知識產權部署才會盡量避免商標、著作權糾紛?
首創給大家一些建議:
近年來,商標權和版權的沖突越來越明顯。為避免將來產生糾紛,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提前針對知識產權保護進行部署,不僅要對商標進行全面的保護, 同時還要及時進行版權登記保護。
除此之外,商標注冊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但版權下證書快,如果在商標流程中駁回了,可以用作證據材料使用,讓商標駁回復審成功。登記版權還可以保護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商標,商標權人的商標即使因為不使用而被撤銷,也會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權而禁止他人繼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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