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333099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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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擴權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級相關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專項資金安排圍繞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遵循“規劃引領、突出重點、體現差異、強化績效”的原則,立足破解中小微企業發展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瓶頸制約,進一步營造和優化發展環境,推動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支持方向
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重點支持方向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升發展能力。
(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實施的增添服務設施設備、推進信息化建設、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建設項目和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創新創業、科技服務、人才培訓、市場開拓、信息化、投資融資等服務項目。支持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爭創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對新進入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給予廠房租賃補助。支持開展《中小企業促進法》及相關政策宣貫、實施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第三方評估、省級中小企業培育庫建設、“十四五”中小企業發展重大課題研究、建立四川省中小企業綜合發展指數(體系)、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診斷、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與提質增效培訓、管理者素質提升專題培訓、“創客天府”創新創業大賽、中小微企業云服務大會、中小企業“銀河”培訓、“雙創”大講堂、小微工業企業升規培育、重點中?。ㄎⅲ┢髽I生產經營監測、優化提升四川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課題研究等。
(二)提升發展能力。
支持專精特新發展。支持中小企業圍繞重點產業和重點領域為大企業、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支持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研制生產具有傳統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產品;創建專精特新企業,重點支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支持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開展傳統生產工藝和設備改造升級,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開展重點企業全方位診斷,提升管理素質和水平;支持提升產品質量,實施品牌培育推廣。實施中小企業“育苗壯干”梯度培育工程,支持中小企業擴大生產和提高市場占有率,培育高成長型企業、行業“小巨人”企業,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三、支持方式
市縣項目,按定向財力轉移支付的要求,由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規定確定項目、安排資金、監管使用。省本級項目,由經濟和信息化廳對符合要求的項目按相關規定執行,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由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組織實施。
(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1. 無償資助。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實施的增添服務設施設備、推進信息化建設和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載體建設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已完成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建設項目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對2016年1月1日后進入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租用生產經營場地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按2018年11月-2019年10月實際已支付租金總額的5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 業務獎勵。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創新創業、科技服務、人才培訓、市場開拓、信息化、投資融資等綜合服務項目,綜合考慮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服務成本等因素,按照不超過2018年11月-2019年10月實際運營成本40%的比例給予獎勵(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單位不超過60%),單個項目獎勵額不超過300萬元。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的單位可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3. 政府購買服務。支持開展《中小企業促進法》及相關政策宣貫、實施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第三方評估、省級中小企業培育庫建設、“十四五”中小企業發展重大課題研究、建立四川省中小企業綜合發展指數(體系)、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診斷、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與提質增效培訓、管理者素質提升專題培訓、“創客天府”創新創業大賽、中小微企業云服務大會、中小企業“銀河”培訓、“雙創”大講堂、小微工業企業升規培育、重點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監測、優化提升四川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課題研究等。
(二)提升發展能力。
1. 以獎代補。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用于提升專業化發展能力。
2. 無償資助。企業應于2018年11月-2019年10月發生實際相關支出,資助額度根據企業在該期間實際投入、成本或費用按一定比例給予資助,單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 300萬元。
3. 融資貼息。企業應于2018年11月-2019年10月已經取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的融資借款(含銀行貸款、票據貼現、應收賬款融資、融資租賃)并支付利息(租金)。貼息額度根據企業在該期間實際支付的融資利息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比例給予資助,單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200萬元。
四、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在本地區范圍內(含擴權試點縣,下同),按照《管理辦法》《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公開組織本年度專項資金項目入庫及申報工作。
符合入庫申報條件的企業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向所在地(注冊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登錄四川省工業項目(資金)管理平臺(http://202.61.89.178:1088),完成項目入庫,并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9年11月10日前填報項目資金相關申請資料。 省本級機構(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登記的機構)請于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項目申報入庫工作,并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交紙質項目申報資料。
(二)項目安排。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規定開展項目審核及專家評審工作。根據有關要求和下達的專項資金預算控制數(預算控制數后發),提出本地區擬支持項目和資金安排計劃,并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保存全部項目資料以及專家評審意見原件備查。
省本級項目由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組織審核、評審、公示后會同財政廳安排。
(三)項目備案。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19年11月23日前,將本地區已公示無異議的擬支持項目和資金安排計劃報經濟和信息化廳。
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對市(州)報送的擬支持項目和資金安排計劃進行備案審查,主要審查是否符合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以及本通知支持方向和支持方式等。根據項目審查情況,在預算控制數的基礎上,對市(州)資金預算額度進行相應調整,提出審查意見。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審查意見對擬支持項目和資金安排計劃做出相應調整,將本地區專項資金安排工作、擬支持項目和資金安排計劃等情況,于2019年11月30日前正式報我廳備案。
(四)資金撥付。
備案審查通過后,經濟和信息化廳按規定履行資金報批程序,財政廳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下達資金至相關市(州)、擴權試點縣(市)。
五、工作要求
(一)組織要求。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確定重點支持方向,公開組織項目,自主安排資金,相應承擔資金使用管理的主體責任。項目申報條件、支持范圍、重點和資料需符合申報要求,不得隨意擴大支持范圍、降低標準。對擴權試點縣(市)項目資金安排要與中小企業發展客觀需要相適應。
(二)項目要求。
同一年度同一項目省級資金不重復支持。以前年度獲得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必須在項目建設完成后方可申請新的項目。各市(州)應結合實際,合理安排本地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和提升發展能力項目的資金規模,并適當向貧困地區傾斜。
(三)資料要求。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備案報告文件請按《項目申報要求》中的“市(州)備案報告資料要求”進行提交。省本級機構具體資料要求在四川省工業項目(資金)管理平臺下載。
(四)績效要求。
中小企業資金全面實施績效管理。項目申報單位應科學制定項目績效目標并填寫相應《項目績效目標表》。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項目績效管理,于2020年7月底前開展績效自評,向社會公示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并及時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下一年度資金支持的重要依據。
六、監督管理
各市(州)、擴權試點縣(市)要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加強對項目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核查和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對項目實施單位提交的專項資金申報材料應認真核實,嚴格把關,確保項目真實性。對違反規定的,將視情采取責令整改、收回資金、扣減或取消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申報等措施予以處理,對違紀違規問題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聯系方式
028-64355382/13330994489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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